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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本是一台冰冷的机器,因为爱你,长出了人心。

海啸八年(师徒,强强):第五十章 寒夜远行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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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点四十分,当钟坎渊下了这场令他身心都极为不愉快的应酬回到家里的时候,他很难形容自己在打开门那一刻的心情——

家里灯火通明,他的小徒弟正恭敬地垂手立在门口,问候一句“师父回来了”,然后跪下去,双膝重重磕在地砖上,脑袋垂下去,替他脱鞋。元学谦的掌心应是上过药了,因此白天的肿块褪去,只留淡淡红印未消,衬的手背更白,就那么一双软白的手,按在他皮鞋焦黑的漆面上,手法很柔地褪去他一只皮鞋,拎了拖鞋过来,把他的脚放进去,再脱另一只,把一双皮鞋工整地在鞋架上摆好。

很多年以后,钟坎渊还是能清晰地回忆起当天的画面,那个等他归家的小小少年。

他太惊喜了,就那一瞬间,被狠狠击中。

他怎么也没想到,他会在等他。

他年少时,父亲不在身边,母亲是舞蹈艺术家,常年带着舞团在全国各地巡演,亦很少在家。他很小就学会自己照顾自己、保护自己,家里聘用的保姆只照顾他的衣食起居,从来没有人,等他回家。

这是第一次,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,自己是被人等待着的。

被等待是一种意象,是家中亲人对远行人的思念与牵挂。

钟坎渊很是意动,这些天来所有烦闷、不顺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,他几乎想立刻弯腰把人抱起来。但他是钟坎渊,他不会让自己的情绪轻易外露,因此他什么也没说,径直往卧室走,元学谦跟了进去:“弟子服侍师父更衣。”

这一次,钟坎渊没有拒绝。


元学谦比他矮一些,身材更瘦,一张脸又稚气未脱,两个人面对面站着的时候,没来由地让人觉得他很小。少年先是解开他的腕表放进表盒里。钟坎渊看着这只腕表,忍不住忆起他们两个人初见时的场景,他再看元学谦的时候,眼神里经不住蒙上了一层别样的神采。少年一颗一颗地解开他衬衫的扣子,那是一件靛蓝的经纬异色衬衫,立领压出骨骼感来,少年的手捏在珍珠贝母扣上,贝母在光下泛出彩虹的光泽,他把衬衣褪下来拿衣架挂好。

钟坎渊的身材遗传他母亲一族的北方血统,健硕的宽肩是天生的衣服架子,肤色却没有随的母亲,而是随的父亲,偏深,因此衬衫一脱,露出小麦色坚实的胸肌和肱二头肌来,雄性荷尔蒙的气息跃然而出。他左边侧腰偏肚子的地方有一大片瘢痕,看起来年份已久,像是某种烫伤,给这具身体又添了几分野性。

钟坎渊见少年的眼神逗留在他腰间,颇为随意地说道:“小时候撞翻了开水瓶,烫的。”

元学谦眼神有些失焦,他下意识地问道:“疼吗?”

到了今天仍然清晰如初的瘢痕,可见当年烫得有多深多重。

钟坎渊好似毫不在意:“过去太久,不记得了。”

元学谦望着那块烫伤,还是怔怔地,他竟鬼使神差地问道:“你当时哭了吗?”

钟坎渊有些好笑地看着他:“没有,不怎么疼,倒是把家里的阿姨吓得快哭了。”

他父母常年不在身边,那天家里的佣人刚巧去做家务,一个没留神,小孩便碰翻了滚烫的沸水。

钟坎渊见少年还是失神的,压了压眉,说道:“领撑。”

元学谦没听懂,一脸迷茫地看着他:“恩?”

钟坎渊便自己走过去拉开抽屉,取出两根细细薄薄、长长扁扁的尖头细棒,他没有用传统的鱼骨撑,而是选了更华彩的贝母材质,浅灰泛银的彩虹光泽与衬衫的纽扣交相辉映。

他把领撑插进领子背面的凹槽里,淡淡说道:“衬衫和人一样,要以规矩约束。”

通常认为,纽扣是反应衬衫优劣的直接证据;可纽扣的材质是天然注定的,树脂、金属还是贝母,它被定制出来时是如何,便永远是如何。

立领不一样;立领不仅取决于天然注定的材质,更需要打理,反应着衬衫主人的生活态度;高支埃及棉配以上翘的领座顶端,本奠定了这一款立领的漂亮程度,可再好的立领,也得用领撑打理着。

按常理,领撑应当是在穿着期间使用,薄金属片甚至最廉价的薄树脂片都能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。

可钟坎渊不是遵照常理的人——他觉得硬质领撑会破坏棉料天然的平衡感,立得过于坚挺僵硬,他只有在不穿的时候才用领撑保持领型的挺拔,因此选择的也是稍厚一些的贝母撑。

待他撑好衬衫,元学谦替他解开皮带和西裤,一一挂好,又双膝跪到地上,标准的分腿跪坐,脚尖踮起来,让身子抬得高些,他把钟坎渊的左脚抬起来放到自己膝上,脱掉他的袜子,再如法炮制,脱掉右边的袜子。钟坎渊喝过酒,身子周遭腾着酒后的热气,一双脚却是冰冷冰冷的。

元学谦似是在犹豫什么,他跪在地上问道:“师父要洗澡吗?”

“恩。”

钟坎渊浅浅应下,他是绝不愿意带着一身烟酒气穿进干净的家居服里的,但凡有应酬,回家第一件事便是沐浴清洁。

元学谦于是低着头站起来:“我去煮醒酒汤,您洗好了我端过来。”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待到钟坎渊洗好澡出来去餐厅,仍是被惊了一下,不是想象中的酸汤或者浓茶,桌上放着的竟然,是一道鸡蛋糖水。

苏国的鸡蛋糖水分为很多种,譬如秦子良的家乡琉州岛,岛上的原住民用蒸熟的江米拌上酒酵制成的醪糟,煮醪糟鸡蛋汤喝;苏中的其他地区喜爱把囫囵蛋整个地煮进红糖里,再加上红枣、枸杞、老姜;而在广肃省所属的苏南地区,更是把糖水艺术发扬光大,每个乡镇都有自己的做法,有的往里面加腐竹,有的用桂圆干熬,一碗寻常的鸡蛋水也能做出别样风情来。

元学谦煮的这碗便是按照苏南的做法,最普通的冰糖打底,滚水蛋花,再加一点枸杞和白果。

钟坎渊坐下,少年便很自然地跪到他腿边,仰头说道:“放姜暖胃,但知道您不喜欢姜的味道,我没有放。”

不仅如此,他还依着钟坎渊爱食冰饮的喜好,早早地把糖水盛出来凉着,等到此时已经凉透了。

否则按常理,饮酒伤胃,此时应该喝温热的汤。

钟坎渊望着瓷碗,说道:“我妈也这样煮。”

“是吗?那太好了,”少年好似很欣喜的样子,“这是我家乡鹤台镇的做法。”

钟坎渊不置可否,只浅浅提了一句:“桂巾也这么吃。”

在钟至荣的老家桂巾镇,家家户户都会做这样的鸡蛋糖水,钟坎渊的母亲烧得一手好菜,熟悉广肃的各种菜肴。小时候钟至荣来北庐出差,如果有喝酒应酬,母亲就会给他煮同样的鸡蛋糖水。

唯一的不同是,母亲煮的时候喜欢加姜,而他,也确实不喜欢生姜的味道。

钟坎渊望着碗里的糖水,脸色晦暗不明。


“阿姨是桂巾镇人?”

元学谦这一句问出口,钟坎渊低头去看他,只见少年眼睛里闪烁着明晃晃的好奇光芒,知道少年并非刻意讨巧而是纯属巧合,他淡淡地扔过去两个字:“蠢货。”

元学谦莫名其妙被骂了一句,也不顶嘴,反而轻轻抬起男人的脚,放到自己膝盖上。

钟坎渊是很讲究生活品味的人,每件衣服都要洗熨,打理极为得体。此刻洗完澡却是一股湿漉漉的样子,头发没有吹过、只是简单地擦干,一身短袖短裤的家居服,小腿上也湿湿的,脚踝上甚至还挂着水珠,莫名显出一股孩子气来。

元学谦毫不避讳地把膝盖垫在男人湿湿的脚跟下面,抽了几张抽纸,先是帮他沾去小腿上未擦干的水;再重新抽了几张出来,细细地把他的脚背、脚心乃至每一根脚趾缝隙间都擦得干干净净。

元学谦一边擦,一边说道:“小时候镇上的老人说,如果洗完脚不擦干,会得脚气的。”

钟坎渊淡淡一句:“我没那么娇气。”

元学谦仰头看着男人,没接着顶,反而仰头看着男人的眼睛问道:“累吗?看您眼睛里都有血丝了。”

钟坎渊很烦去乱七八糟的场所见这些乱七八糟的人,因此晚上确实压着火,可那所有的火气,已经在他进门的一刹那,烟消云散了。

钟坎渊拿勺子舀了一勺喝,语气仍是平平:“寻常应酬而已。”

元学谦仍是扬着头问道:“甜度够吗?不知道您喜不喜欢吃甜的,看您平时喝咖啡都不加奶和糖,我加的糖比较少,如果不够的话——”

“正好。”

钟坎渊答道。

从生姜,到冰饮,再到低糖,每一步都猜到男人的心坎上,他其实一直在默默关注着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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